2023-03-29 10:40
相关学院:
近日,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老师积极申报。申请人应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和新兴领域、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国情与语言资源保护、语言文字国际传播与比较等方面拟定研究选题,也可参照《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现将校内申报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1. 限项规定
我校限报5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学校将结合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推荐。
2. 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2023年4月25日之前,将本学院申报材料:《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论证活页》(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人文社科中心(明德楼A603);并将申报书和活页的电子文档(分别以“姓名+学院+申报书”和“姓名+学院+活页”命名)及《2022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wsk@cqjtu.edu.cn。
4月26日—5月3日,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匿名评审推荐;请申报老师持续优化申报书内容。
5月5日,反馈评审推荐结果。
5与6日—5月8日,获得推荐申报资格的老师提交最终申报材料。
联 系 人:何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62802072
邮 箱:rwsk@cqjtu.edu.cn
地 址:明德楼A603办公室
人文社科中心
2023年3月29日
附: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语办函〔2023〕1号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语委,各高等院校,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按照《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审核评选后择优推荐。
(二)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和新兴领域、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国情与语言资源保护、语言文字国际传播与比较等方面拟定研究选题,也可参照《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三)项目负责人须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四)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项目申报数最多不超过8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项目申报数最多不超过5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高校申报数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各区县及市级单位项目申报数不超过3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二、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3份,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如“重庆大学+王××”。
2.《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用excel录入,并以“单位全称+申报书汇总表”命名。
(二)拟立项数量及经费。
2023年拟设市级重点项目16项,财政补助经费每项2.5万元;一般项目40项,财政补助经费每项1.5万元。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语委办(或科研处)负责本单位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组织、材料报送等工作。并确定一名申报工作联系人。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
附件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
附件3: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论证活页
附件4: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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