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1 22:09
校属各单位:
2月21日,教育部社科司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申报工作要点及我校申报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通知要点
1.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单独发布。
3. 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 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5.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申请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同一申请人以不同题目、不同内容也不能同时两边申报。经查实,确为同时申报的,将取消其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资格。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可以同时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但在教育部一般项目批准立项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视为在研项目,将取消教育部立项资格。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正在申请结项的,需于2025年3月28日前获得结项证书、证明,方可申报。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连续 2 年申请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 1 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本次指 2023、2024年度连续两次申请项目未获资助者,暂停 2025 年度项目申请资格。
6. 每个申请人限报 1 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需要注意的是,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7. 中级职称(讲师/助理研究员)凡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无论是否具有博士学位,均可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8. 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填报学科范围,要按照“靠近优先”的原则,根据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填报最为相关或最为接近的人文社会科学类二级、三级学科。以自然科学为主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9. 《申请评审书》A 表:申请人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应填写申请人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不包括作为项目参与者参加的研究项目。
10. 《申请评审书》B 表可以出现申请人已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文章题目及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的课题名称,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11. 经费预算填报应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预算,后期确需调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单位内部调整审批程序,并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备案。
12. 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在线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文字说明类证明材料无效),并在《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到账科研经费不得低于8万元。校内资助的项目不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13. 一般项目研究周期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 3 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1—2 年。
14. 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报工作安排
1. 本项目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申请人须在此之前完成申报材料提交。市教委要求学校3月28日完成单位审核。
2.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三、补充说明
2月21日,教育部社科司同时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通知》和《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申请通知详见人文社科研究中心网站→通知公告。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上述各类项目中的其中之一,不得重复申报。
联 系 人:何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62802072
邮 箱:rwsk@cqjtu.edu.cn
人文社科中心
2025年2月21日
附件: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原通知链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1.html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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