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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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5-05-08 09:45

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切实做好2025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上半年集中结题工作于202461-20日开展,下半年于111-20日开展。

(二)结题项目。2023年以前(含2023年)立项的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及2022年以前(含2022年)立项的择优资助项目,6月或11月均可参加集中结题

二、结题验收

(一)2023年及以后项目结题

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以成果质量和贡献为导向,重点考核政治立场、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在满足项目成果研究内容与项目主题一致,发表、出版、提交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时标明项目编号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类别、立项类型、成果形式及项目合同书相关约定等进行综合评分(参考分值见附件1),评分达到结题条件要求方可申请结题,评分满足相应条件可免予鉴定:

1.成果形式。项目成果形式可以是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决策建议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形成的软件、数据库、专利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

2.验收内容。项目责任人须按照合同书相关约定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XX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项目编号)”字样。重大项目成果累计得分180分以上,重点项目累计得分100分以上,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累计得分60分以上方可结题。组织鉴定的项目,专家鉴定意见须明确指出项目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等,并对相应成果赋分,专家签名时应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组织鉴定。重大项目鉴定由市教委组织实施,项目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结题申请前,组织成果鉴定会议,会议方案由项目承担单位报送市教委审定后组织开展。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鉴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以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方式进行,鉴定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半数以上由校外同行专家组成

4.免予鉴定。重大项目结题均需开展成果鉴定,重点项目成果累计得分130分以上,且50分以上成果不少于2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成果累计得分60分以上免予鉴定,由学校审核备案。

(二)2023年以前项目结题

1.项目结题验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重点考核成果的政治立场、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

2.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专著、咨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

3.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项目责任人按照项目合同和任务计划书完成了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XX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厅局级及以上相关政府工作部门)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4.重大项目鉴定由市教委组织实施,项目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结题申请前,组织成果鉴定会议,会议方案由项目承担单位报送市教委审定后组织开展。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鉴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以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方式进行,鉴定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半数以上由校外同行专家组成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予鉴定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

1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负责人、以本项目为基础获得教育部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资助。

2本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正职领导人肯定性批示。

3本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4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研究主题相关论文,被《新华文摘》部分转载,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系列期刊全文转载,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编。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CSSCI来源期刊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与研究主题相关论文。

6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其他成果。

三、结题材料

满足以上结题验收条件者,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申请结题,并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xm.jiaowei-cq.com)中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学校需盖章)

(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四)《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或项目立项当年立项通知。

(五)须组织专家鉴定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六)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

(七)项目成果(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决策建议等扫描件)。

(八)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可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中下载相应最新模板。

四、报送材料

(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须提交纸质件一式其中一份盖章后返给负责人,扫描上传系统),由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市教委。

(二)结题材料第一至六项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结项项目管理“结题报告和专家鉴定意见”栏上传。

(三)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结项项目管理“成果目录”栏上传电子文档。

(四)未录入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按顺序将全部结题材料打印成册,提交纸质件1份,由学校统一报送。材料原件请自行存档,材料审核后不再返还。

(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结题申请不予受理:

1.未达到结题要求者(包括成果中未标注项目信息等)。

2.未按照要求组织专家鉴定者。

3.结题材料不规范,材料不全者。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开展集中结题工作,填写2025年度集中结题项目一览表》,表格电子档发送至人文社科中心电子邮箱,相关材料按照两次集中结题时间节点报送,下半年集中结题不再另行通知。

请计划上半年结题的老师,填写《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打印一式四份(若超出一页,请双面打印),于610日前提交至人文社科中心,统一盖章后返回一份至项目负责人,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扫描后上传至系统;计划下半年结题的老师,请于1110日前提交结题审核表(电子版审核表、一览表一并发送至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中心。



系 人:何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62802072

箱:rwsk@cqjtu.edu.cn

址:明德楼A603办公室


人文社科中心

202558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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