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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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度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5-06-03 16:05

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近日,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现将该项目结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申请结项项目请于6月16日前提交相关资料。(本年度仅一次结项时间)

二、结项要求

(一)结项申请条件

项目成果应至少符合下列两项条件:

1.研究论文或获奖成果:重点项目至少要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相关研究论文,或相关研究成果获省市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一般项目至少要公开发表1篇相关研究论文,或相关研究成果获省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2.研究报告:重点项目须撰写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或研究成果被省市级相关部门采纳、写入文件;一般项目须撰写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或研究成果被区县级相关部门采纳、写入文件。

3.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译著、教材编写、辞书、科普文章、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对重点项目成果的评估要特别注重考察其为国家、重庆市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情况。

以下情况可以免结项:形成专著出版;经市教委组织专家认定,以相似题目成功申报上一级科研项目。

(二)结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应向人文社科中心申请结项,并提交如下结项材料:

1.2025年度集中结项项目统计表(负责人发送至邮箱,人文社科中心汇总)(附件1)

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复印件)。

3.《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

5.项目成果(出版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复印件)、成果摘要报告(3000—5000字)等材料装订成册,电子版(含word、pdf版)一份,纸质版一份。

6.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

(三)结项方式

1.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结项评审由市教委采用会议评审结项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填报《2025年度集中结项项目统计表》,按时间要求,将统计表和结项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人文社科中心,由中心统一报送至市语委办,同时将电子档以“姓名+单位+重点项目结项”命名发送至邮箱rwsk@cqjtu.edu.cn,会议评审时间待市语委办确定后,另行通知。

2.一般项目。一般项目结项评审由人文社科中心组织实施,请项目负责人在达到结项条件后,及时与人文社科中心联系,并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rwsk@cqjtu.edu.cn,开展评审工作前需由中心向市语委办报备。一般项目将由具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正高级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两名)进行评审,专家负责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并分别签署评审意见,在结项申请书相应栏目签名。经审核符合免结项条件的不用组织专家评审。

完成相关评审后,人文社科中心将在前述规定时间内将结项材料报送市语委办项目负责人前述结项材料纸质件提交至人文社科中心,同时将电子档以“姓名+重庆交通大学+一般项目结项”命名后发送至邮箱rwsk@cqjtu.edu.cn,由中心统一报送至市语委办。市语委办将对各级结项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组织专家对最后结论进行认定。

3.往期暂缓结项项目。2024年度暂缓结项项目应重新参加本次集中结项,按照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结项流程提交完整的结项材料,同时提交项目整改情况说明,并在项目统计表备注栏中标注该项目为2024年度暂缓结项项目。

三、其他

(一)项目负责人要确保成果质量达标、核心要件完整真实、专家意见客观准确、文本资料格式规范。

(二)经市教委组织专家审核,不符合上述结项要求的项目,一律作暂缓结项处理,同时将进行通报。第二次提交结项申请仍不能通过验收的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系 人:何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62802072

   箱:rwsk@cqjtu.edu.cn

   址:明德楼A603办公室

人文社科中心

2025年6月3日


附件:

1.2025年度集中结项项目统计表

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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