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6 16:21
校属各单位:
8月6日,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中特理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本项目申报工作,现结合通知要求,将我校针对本次申报的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1. 限项规定
2025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项目实行单位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待市社科规划办下达限额申报指标后,学校将结合相关学院近年来在该项目中的立项及结项情况等,分配限额指标。
中特理论项目不限项。
2. 时间安排
(1)已分配年度项目限额指标的学院
包括: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旅游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等七个学院。
9月1日前,按照限额指标完成等额推荐,并督促获得申报资格的老师在系统中提交最终申报材料。
(2)未分配年度项目限额指标的学院或部门
除上述学院外的其他学院或部门的项目申请人须于2025年8月2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项目论证部分及项目论证活页(请在系统中点击下载相应模板,按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后,保存成PDF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中心邮箱rwsk@cqjtu.edu.cn,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部门)+姓名+项目论证部分”和“学院(部门)+姓名+项目论证活页”,邮件主题为:“学院(部门)+姓名+2025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材料”。
8月25日—8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匿名评审推荐;请申报老师持续优化申报书内容。
8月31日,反馈评审推荐结果。
9月1日前,获得推荐申报资格的老师在系统中提交最终申报材料。
(3)申报中特理论项目的老师需于9月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最终申报材料。
3. 申报方式
项目申请人登录重庆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13.207.112.33:81/login.shtml),在线申报。首次申请的,申请人需点击“个人注册”按钮按提示注册;已注册的个人无需再次注册,直接登录系统按提示和要求填报。
申请人在系统中填报时,年度项目的项目类型选“年度—XX”,中特理论项目的类型选“中特理论—XX”。
《申请书》“项目论证部分”和“项目论证活页”务必请保存成PDF文件再上传至系统。
申请人在“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中按要求和提示全部填写完成后提交。
联 系 人:何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62802072
邮 箱:rwsk@cqjtu.edu.cn
地 址:明德楼A603办公室
人文社科研究中心
2025年8月6日
附:
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中特理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中特理论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安排,紧紧围绕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战略,以及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建设“六区一高地”等工作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始终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贡献社科界的智慧力量。
二、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所涉学科,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学科分类,在市社科联规划项目管理系统中选择。
三、申报要求
2025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实行单位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坚持加强有组织科研与调动专家学者积极性相结合,充分发挥选题指南的引导作用,重点鼓励申请人按照选题指南的方向进行申报,提高年度项目资助经费标准,重点项目5万元/项、一般项目2万元/项、青年项目1万元/项。各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同时,要履行好管理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压实责任、综合施策,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但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超过39周岁,可申请年度一般项目;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86年8月6日以后出生,下同),可申请年度青年项目。
3.申请重点项目,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以上职务或职级;申请年度青年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应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5.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本年度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人申报的项目;项目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可参与申报2个项目。
6.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限制申报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即本《通知》发出之日未结项)。申报中特理论项目的不受此限制。
2.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即本《通知》发出之日未结项)。申报中特理论项目的,追加项目不受此限制。
3.选题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已主持完成或立项的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相同或相近的。
4.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销后限制期限未满的。
5.因存在学风问题被处理后限制期限未满的。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途径
各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申请;各社科社团会员可通过其所在社团申请。
(二)材料填写
1.项目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www.cqskl.com/),点击主页右侧“规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申报。
2.首次申请的,申请人需点击“个人注册”按钮按提示注册;申请人所在单位需点击“单位注册”按钮按提示注册,并在注册后电话联系市规划办审核。申请人注册后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填报。已注册的个人和单位无需再次注册,直接登录系统按提示和要求填报。
3.申请人在系统中填报时,年度项目的项目类型选“年度—XX”,中特理论项目的类型选“中特理论—XX”。
4.《申请书》“项目论证部分”和“项目论证活页”的填写,应先在系统中点击下载相应模板,按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并保存后,以PDF文件形式上传至系统。
5.申请人在“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中按要求和提示全部填写完成后提交。
(三)单位审核
各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系统中全部审核提交后,导出《申报汇总表》,审核后打印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社科规划办。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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