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2 23:04
校属各单位:
6月12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校本年度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本次申报通知要点、学校针对本次申报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通知要点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除专项任务项目外,不设课题指南,设重点研究方向(变化一)。
申请人应聚焦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这一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将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鼓励采取学科交叉融合的方式,围绕相关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年度不再设自筹经费项目(变化二)。
1. 重点研究方向
(1)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运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资源,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阐发其中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揭示科学体系、真理内涵、实践伟力、历史贡献和世界意义。
(2)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立足中国国情,突出问题导向,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开展对伟大实践的系统性总结和学理性提炼,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研究。深化“两个结合”,坚持文化主体性,把握中华文明具有的突出特性,开展中国历史文化研究,加强对史料文献的整理和研究,鼓励基础研究和冷门绝学长期积累。
(4)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和国际传播研究。坚持研究与普及并重,推进研究成果的通俗化大众化表达。立足世界文明演进历程和人类社会发展走向,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拓展中国学术国际视野和国际影响力。
(5)新兴学科领域前沿问题研究。聚焦前沿学科交叉领域,强化跨学科理论创新,推进前瞻性理论建构。顺应数智时代发展,探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变革,推动数据驱动与人机协同深入融合,着力提升我国在新兴前沿领域的学术原创能力。
(6)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问题研究。立足各学科基础知识体系,深入研究阐释各学科学术发展历程中的基础理论、核心范畴、基本命题和经典议题,强化对学科发展史、研究方法论和学术思想史的创新研究,夯实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理论根基。
2.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
具体类别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3. 项目申报范围(变化三:申报学科发生大幅变化)
申报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共党史党建学;3.纪检监察学;4.公安学;5.哲学;6.理论经济学;7.应用经济学;8.法学;9.政治学;10.社会学;11.民族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中国语言文学;16.外国语言文学;17.新闻传播学;18.考古学;19.中国史;20.世界史;21.艺术学;22.管理科学与工程;23.工商管理学;24.农林经济管理;25.公共管理学;26.信息资源管理;27.国家安全学;28.设计学;29.区域国别学。
(二)申报条件
1. 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 实行限额申报(变化四)。
3. 申请人须为高校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 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变化五:规划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已放宽):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无论是否具有博士学位,均可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5.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正在申请结项的,需于2026年7月12日前获得结项证书、证明,方可申报。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同一申请人以不同题目、不同内容也不能同时两边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可以同时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但在教育部一般项目批准立项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视为在研项目,将取消教育部立项资格;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二、校内申报时间安排
为切实做好本项目申报工作,在限额内遴选出最具竞争力的申请书,现将后续时间安排通知如下(后续市教委如对时间作出新的安排,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
(一)申报统计(2026年6月17日前)
请各学院尽快统计本单位申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情况及完成度,并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于6月17日17:00发送至人文社科中心邮箱。
(二)评审推荐
本年度将实行“学院推荐+学校推荐”的双轮模式确定最终申报名单。
1. 学院评审推荐(2026年6月28日前)
下达申报指标的学院需及时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匿名评审,按照限额指标遴选竞争力强的申报材料,完成等额推荐,并报送推荐名单至人文社科中心。学院需对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进行进一步指导,持续优化完善申报材料。
2. 参与校内集中评审材料报送(2026年6月28日前)
下达申报指标的学院,请将未获得学院推荐的《申请评审书》B表电子版于6月28日17:00前统一发送至人文社科中心邮箱。
未下达限额指标的单位,请将参与校内集中评审的《申请评审书》B表电子版在6月28日17:00前发送至人文社科中心邮箱。
(活页命名方式:学科+项目类别(规划/青年项目)+姓名+学院/部门+项目名称)
3. 学校评审推荐(2026年7月3日前)
人文社科中心组织专家对参与集中评审的申报材料进行匿名评审推荐,确定本轮推荐上报的名单。
(二)材料提交(2026年7月8日前)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8日开放,市教委要求学校报送材料的时间大致为7月8日-10日,请各位获得申报推荐的老师务必于7月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7月9日,人文社科中心将对不符合的材料退回修改,请相关老师及时接听电话,及时关注审核进度。
后续如市教委对报送时间做出新的调整,社科中心将及时发布变更通知,请老师们及时关注。
三、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切实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四)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五)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变化六)。
联 系 人:何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62802072
邮 箱:rwsk@cqjtu.edu.cn
人文社科中心
2026年6月12日
附件:
1.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2.2026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含规划基金、青年基金)申请评审书
3.202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原通知链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606/t20260612_1440551.html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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