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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奖申报】关于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2-01 10:31

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教育部决定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一)本届评奖,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接受香港、澳门高校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申报的限额数量待市教委分配后另行通知。各申报校属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申报安排

时间

申报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2月1日

申报者填写《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连同申报成果、证明材料等交至所在学院。

各学院认真审核把关,组织专家开展论证评审202321日前,将拟推荐申报材料做出排序并将申报限额内的成果材料及专家评审意见等一并提交人文社科中心申报成果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wsk@cqjtu.edu.cn

2023年2月2日——2月8日

人文社科中心在汇总各学院的推荐申报材料后,将及时组织专家开展匿名评审推荐。

2023年2月9日——2月19日

对最终获得推荐上报的5项成果在人文社科研究中心网站公示10天。

获得推荐申报资格的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完成纸质版申报材料装订工作。

2023年2月20日

公示期内无异议获得推荐申报资格申请人将最终确定的申报材料和《申报评审表》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人文社科中心。

2023年2月21日

人文社科中心上传本单位所有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在线审核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确认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评审表纸质件及其他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市教委。

1. 限额另行下达;
2.市教委的申报工作部署出台后,申报日程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细分时间节点,届时另行通知。

3.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注意事项:

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和WPS。

2.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3.有关具体申报问题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3),请在申报前务必认真查阅,特别注意各类申报成果各自申报要求。

六、最终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doc格式)及成果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

2.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纸质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中心(明德楼A603)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wsk@cqjtu.edu.cn

联系电话:62802072(何老师、胡老师)




(稿件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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